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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文理学院职称评审阶段公示的有关要求,现将孙永林、孙洋、肖作安、阎华、刘传菊五位申报者的材料复印件在化科学院公示栏(新区N3号楼一楼)公示,原件在学院办公室进行公示,为方便大家周六、周日查阅,可与学院办公室刘向红联系,联系电话附后。
本公示自即日起三日内(2017年12月7日至9日),凡对该同志申报材料有质疑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职称材料审核小组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化科学院材料审核小组组长电话:梁英(13207209902)
学院办公室电话:刘向红(13972232323)
学校纪委.监察处办公室电话:0710-359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