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 号)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放假时间。(1)1 月1 日-5 日学生考试,学校1 月1 日-3 日不放假。(2)1 月6 日学生放寒假,教师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后可以休息。管理及后勤人员1 月15 日正式放寒假。
2、开学时间。教职工2 月25 日正式上班;学生2 月27 日、28 日报到注册,3 月1 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以上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假期要求
1.各单位部门按时完成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切实做好2021 年寒假期间的重点工作(另行通知),提前安排布置2021年各项工作。
2.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部署,加强校园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学工处、研究生处和国际处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保卫处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巡查等工作,加强校园进出管理;后保部(医院)和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根据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水电供应及校园物业管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遵守社会公德,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全校师生要严格执行襄阳市及所在地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在机场、火车站、商场、菜市场等公共区域,全程佩戴口罩。随时注意交通、人身、财务等安全,教职工离开办公室、实验室等工作场所务必断水、断电、断网络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廉洁纪律教育,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节日期间,学校公务车除值班用车外一律封存停驶。
5.做好假期值班带班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值守应急,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 小时通讯畅通;认真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各单位部门统筹安排内部值班工作,并在1 月5 日前将寒假值班安排表报学校办公室404室备案。
湖北文理学院办公室
2020 年12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