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依托区域产业集群优势,面向襄阳市医药化工、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需求,培养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和人格健全,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强,可在相关行业领域从事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先进的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能运用外语工具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运用能力及国际交流能力。
二、培养方向
1、食品工程:(1)食品生物技术(2)农产品加工及贮藏
2、制药工程:(1)精细化学品制备与应用(2)精细化工新材料
三、学制和培养方式
1、学制
(1)本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3年,其中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2)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业。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应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研究生处批准,可在基础学制上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延长的学习时间不计入学制。
(3)提前完成所有规定学业,且在校学习时间达2年及以上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2、培养方式
(1)实行“双导师制”和“项目培养制”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培养计划、专业实践、论文写作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2)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是本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今后职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
四、学分要求与分配
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36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12学分,选修课学分≥12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跨专业录取的生物与医药硕士研究生,应在学校导师的指导下补修本科生的主干专业课程,并随本科生听课,通过相应的考试记入考核成绩,但不计学分。
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
总学分 |
≥36学分 |
修课 学分 |
≥24学分 |
公共学位课程≥6学分 其中:英语3学分、思政类3学分、工程伦理1学分 |
专业基础课程≥6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2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10学分 |
补修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
专业 实践 |
6学分 |
技术经济分析 |
结题报告 |
必修 6学分 |
行业标准认知 |
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
企业项目训练 |
必修 环节 |
6学分 |
入学教育 |
学术活动(提交学术报告) |
全日制至少10次 |
1 |
必修 |
非全日制至少6次 |
开(选)题报告(提交论文进程计划表) |
1 |
中期考核(提交中期考核报告) |
2 |
专业学位论文(提交论文工作阶段小结) |
2 |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
五、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生物与医药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实验、校内仿真实训和校外实践基地及企业实习。专业实践主要采用项目培养制,在项目现场或实习单位(实践基地)进行,开展技术经济分析、行业标准认知、项目管理(案例分析)、企业项目训练等环节的实践训练。专业实践应在第二学年内完成,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由校内外导师评定是否合格,并报备学院研究生秘书后计6学分。
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六、必须环节
1、入学教育
研究生在入学后必须参加入学教育,深入了解校情、院情,了解学校研究生培养基本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实验室环境与工作流程。学校、学院、学科、实验室、导师对研究生加强学风与实验室安全教育。
2、学术活动
研究生必须参加本领域相关学科专题报告、学科前沿讲座、学术会议、研究生论坛等学术活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参加10次以上学术活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参加6次以上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活动后必须形成完整的学术报告,出具有效证明材料,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认定后计1学分。
3、开(选)题报告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实践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研究生应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实际情况和参加项目工作,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经审核后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学位论文选题原则:
(1)学位论文选题应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时间不少于1年。
(2)课题的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要根据实验条件、计算条件、科研条件等实际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适当的课题,以使研究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达到预期的效果。选题不迟于第2学期末完成。
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当前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水平,完成论文所具备的条件、期限和预期达到的目标等。
(1)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应在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如不符合要求,必须在二到三个月内重做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一般由至少5名具有本领域或相关领域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审定并签署意见。
选题和开题报告需导师指导下完成,并填写“论文进程计划表”,登记备案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后计1学分。
4、中期考核
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校的中期考核。第3学期结束前提交“中期考核报告”,说明当前情况(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工作能力、实践环节等方面),由导师评定,登记备案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后计2学分。
5、学位论文
研究生应按“论文进程计划表”,完成各阶段论文工作,第4-6学期期末进行论文工作阶段小结(包括是否按预期完成,总结已取得成绩、遇到的问题、解决方法并提出改进的地方),并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登记备案。同时,研究生原则上应在第4学期末前按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研究生在修满学位课程和规定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经“双导师”初审、校外专家盲审通过,研究生申请答辩并经培养单位按规定审核通过,举行答辩会。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由5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组成(至少有1名相关企业专家作为答辩委员参与),其中至少包含一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且导师不能参加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答辩程序包括导师介绍研究生情况、研究生报告论文概况、答辩委员会提问、研究生答辩、答辩委员会对是否通过论文并授予学位进行评议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等。
七、学位授予
生物与医药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课程、实践考核合格,完成学位论文,方可进入学位申请环节。通过论文答辩,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被授予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
在申请学位时,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达到以下规定的要求:
1、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提交取得的学术成果,其内容与学位论文有直接关系。
2、学位申请人的导师是其学术论文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学术论文必须由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表,应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以湖北文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3、研究生取得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收录)及以上刊物(CSCD、EI、SCI等收录)上正式发表1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第一作者单位为湖北文理学院)。
(2)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申请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须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第一申请单位为湖北文理学院)。
(3)以第一成果人,或导师为第一成果人、研究生为第二成果人完成1项及以上成果鉴定(须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第一成果单位为湖北文理学院)。
(4)以第一制定人,或导师为第一制定人、研究生为第二制定人完成1项及以上产业标准的制定(市级及以上标准,第一制定单位为湖北文理学院)。
(5)以第一参赛人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级别学科竞赛奖励(第一参赛单位为湖北文理学院)。。
(6)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其它创新性或应用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