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发[2015]7号 关于给予陈龙全院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
2015-07-12 00:00:00 来源: 浏览:

关于给予陈龙全院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

陈龙,男,学号2013115103, 系我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3级本科学生;

陈龙同学在2015年7月9日上午的《物理化学(下)》考试中, 以去厕所为由, 在厕所看资料, 被监考教师抓到后, 拒交试卷且态度恶劣。

上述同学的考场违纪行为在师生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按照学校文件理应从重处理。但是,鉴于是初犯,并已深刻认识了自身错误,根据学院学生违纪处理之规定,给予陈龙同学全院通报批评、成绩记0分之处理,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化学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1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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