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向红)3月6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会议通报了近期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情况,集中学习教育部和学校下发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会议再次强调“实验室无小事,安全责任大于天”,学院书记、院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分管,谁负责”主体责任。
会议讨论、通过了实验管理办公室起草的《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进一步明确学院用房(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科研公共平台实验室、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进一步压实“谁使用、谁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直接责任。
会议讨论、通过了实验管理办公室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将在全院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教师自查与学院复查、督查相结合,梳理安全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清零”。所有实验用房责任主体,必须要在3月12日之前完成安全自查、隐患整改、问题上报,提交《安全隐患自查表》和《“用电”安全自查表》,必须签订《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科研公共平台安全责任书》、《行政办公用房安全责任书》和《附属用房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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