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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化工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方案
2021-05-18 08:39:31 来源: 浏览: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依据我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2021届我院毕业论文工作实际,特就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各系将毕业论文答辩安排于2021年5月20日前提交教学办李群医老师处。

二、各系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时间:原则上应在2021年5月24号前完成。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学院教学委员于2021年5月26号上午9:00审查。

四、关于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和答辩工作的通知》(教[2021]37号)关于毕业论文答辩时间的具体要求,建议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5月26号至5月31号。

五、毕业设计(论文)中校外导师因为未统一办理学校教职工工号,暂时不能做进毕业论文系统中,请涉及校外专家参与指导2021届毕业生的在毕业论文(设计)中予以标注。

六、学生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国家级创新创业成果等申请免修的,按照学院毕业论文免修办法执行,但需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完成相关材料。

七、为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办公,学院毕业论文档案应可能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答辩记录、现场评分表等纸质材料应扫描提交(存档)。

八、全体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完成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答辩工作;各系在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后,按照文件规定(教[2021]37号)公平公开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提交质量分析(总结)报告表提交教学办李群医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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