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发[2015]20号 关于做好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015-12-11 00:00:00 来源: 浏览:

关于做好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办公室:

根据《湖北文理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需要对我院各专业过去的一个学年度(2015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或者自然年度(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或者时点(截止2015年9月30日)的教学基本数据进行统计、填报。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经学院研究,现对状态数据的填报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任务牵头人或牵头办公室严格遵照执行。

1、高度重视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既是学校实施内部质量监控、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又是国家高等教育评估的重要形式和审核评估的基本信息来源。所采集数据一旦上报后将不得更改,并作为今后学校评估、专业认证及撰写年度质量报告的重要依据。所以,必须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切实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各项指标内涵,圆满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2、分工协作

数据采集涉及到学院所有教学系、办公室,为了保证数据填报的准确、规范,在任务分工时,以任务牵头人或牵头办公室为责任主体,工作可能需要多个部门合作共同完成。希望各相关部门密切联系,通力合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3、强化责任

数据采集工作影响深远,各牵头人或牵头办公室应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完成数据采集工作,保证所采集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因不负责任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工作时限

全部数据采集工作,应于2015年12月19日前完成。

数据统计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直接与教学办公室罗静老师联系。

化学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2015年12月11日

— 1 —

附件:

化学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分工表

序号

表格编号与名称

牵头人或办公室

1

表1-5 实验室和科研基地 (时点)

科研办

2

表2-3 教室 (时点)

教学办

3

表2-6-1 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 (时点)

实验办牵头,系副主任配合

4

表2-6-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时点)

各系副主任

5

表2-9固定资产 (时点)

实验办

6

表2-11素质教育基地、职业资质培训等情况(学年)

系主任

7

表3-1-1 专任教师基本信息

院办

8

表3-1-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系主任

9

表3-1-3 其他师资信息

系主任

10

表3-4-1 高层次人才 (时点)

院办

11

表3-4-2高层次研究团队 (时点)

院办

12

表3-5-2 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 (学年)

院办

13

表3-6-1教师所获荣誉概况(时点)

系主任

14

表3-6-2 教师科研项目数 (自然年)

科研办

15

表3-6-3 教师最近一届科研成果奖数 (时点)

科研办

16

表3-6-4 教师发表论文数 (自然年)

科研办

— 2 —

17

表3-6-5 教师出版著作(自然年)

科研办

18

表3-6-6 教师获准专利数(自然年)

科研办

19

表4-1-1 学科建设 (时点)

系主任

20

表4-2-1 专业基本情况 (时点)

系主任

21

表4-2-2 大类培养基本情况表 (时点)

系主任

22

表4-2-3 优势专业情况 (时点)

系主任

23

表5-1-1 开课情况(学年)

系副主任

24

表5-1-2 专业教学实施情况表(学年)

系副主任

25

表5-1-3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统计表(学年)

教学办

26

表5-2 课程建设情况(时点)

系主任

27

表5-3-3 分专业(大类)实验情况(学年)

系副主任

28

表5-3-4 分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

系主任

29

表5-4 课外活动、讲座(学年)

系主任

30

表6-1-1 学生数量基本情况(时点)

学工办

31

表6-1-2普通本科分专业(大类)学生数(时点)

学工办

32

表6-1-3 近一届本科生招生类别情况(时点)

学工办

33

表6-1-6各专业(大类)招生报到情况时点)

学工办

34

表6-1-7 本科生奖贷补(自然年)

学工办

35

表6-1-8 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时点)

学工办

— 3 —

36

表6-1-9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毕业就业情况(时点)

学工办

37

表6-2-1 本科生学习成果 (学年)

学工办

38

表6-2-2 本科生交流情况 (学年)

教学办

39

表6-3 学生社团 (时点)

学工办

40

表7-1 教学管理人员成果(时点)

教学办

41

表7-3-1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自然年)

系主任

】【 打印    收藏关闭
上一篇 院政发[2016]1号 关于教师科研工作业绩考核与奖励办法的补充说明 下一篇 院政发[2015]19号 关于2014级化工与制药类专业学生进行二次专业分流结果的通知

最新内容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