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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选举办法
2019-07-08 11:32:41 来源: 浏览:

为了开好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32号令)第三章第九、十、十一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选举办法。

  1.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采取全体教职工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教职工代表。

  2. 参选代表必须是本院正式教职工(到院工作一年以上)、湖北文理学院工会会员。

  3. 选举按食品系、化工系、政工及其它等三个选举单位进行。各位教职工在所属选举单位参加选举,院领导在所在选举单位参选。

  4. 代表名额按照选举单位人数的30%加上院领导人数(即院领导参加所在单位选举,但不占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确定。两个教学单位选举法时,具有高级、中级、初级的教师点比均为30%,政工及其它选举单位不分职称。选举代表为总人数的30%。在选举时,少数民族、女性教职工要占一定的比例。

  5. 全院具有选举资格的教职工名单(附后)于7月10日在学院公示栏和网站(QQ群)公示,如有异议,于7月11日12点前向学院综合办室刘向红反映。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委会

    二○一九年七月八日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化学工程学院选举教职工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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