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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化工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
2019-05-23 15:58:36 来源:和平 浏览: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关于使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依据我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及2019届我院毕业论文工作实际,特就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各系将毕业论文答辩安排于2019526日前提交教学办罗静处。

    二、各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时间:原则上应在2019530号前完成。

    三、各系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网上评阅时间:应在20196224:00前完成。

    四、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学院教学委员于201963号上午9:00审查。

    五、关于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校政发学[2019]4)文件关于“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安排”的具体要求,建议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64号至68号。

    六、毕业设计(论文)中校外导师因为未统一办理学校教职工工号,暂时不能做进毕业论文系统中,请涉及校外专家参与指导2019届毕业生的在毕业论文(设计)中予以标注。

    七、学生第一作者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国家级创新创业成果、发明专利授权的按照学院毕业论文免修办法执行,但需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八、为保障学院毕业论文档案的规范性,2019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按照学院规定装档。(即:常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9项,高水平作品免修的5项)。

    九、毕业论文归档材料整理按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各系应于2019611日前提交至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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